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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报名对象:凡从事及准备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的人员无职业资格证书者,及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证书需报考更高级别者。
(二)申报条件:
——人力资源管理员
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报人力资源管理员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,即:
1、具有大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,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: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2、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,连续从事职业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3、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——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
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报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,即:
1、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规定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、取得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学历,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3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4、具有大学学历,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5、具有大学学历,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。
6、具有高中、中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7、具有高中、中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。
——人力资源管理师
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报人力资源管理师:
1、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。
2、具有博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。
3、具有硕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。
4、具有学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,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。
5、具有大专学历,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,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。
6、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,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。
——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(注:暂时未开展)
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,即:
1、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;
2、具有博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;
3、具有硕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,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;
4、具有学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,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。
(三)收费标准:
人力资源管理员: 980/人(培训费、考试费)、
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: 1280元/人(培训费、考试费)
人力资源管理师: 1880元/人(培训费、考试费)、
(四)报名须知
(1)每天9:00——17:00接受咨询,报名时间请携带2寸免冠彩照5张,相关证件复印资料,填报《学员报名登记表》,资格初审合格即可注册,领取全国统一教材。
(2)企业或集团公司、高等院校可统一组织学员参加。
(五) 报名、授课地点:
四川省成都市方池街15号(省工会干校6楼)
联系电话:(028)86130132
传 真:(028)86136144
Email:webmaster@zyjd.com
联系人:陈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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