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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制剂工(中药制剂)考试报名事项:

(一)报名对象:凡从事及准备从事药物制剂(中药制剂)职业的人员无职业资格证书者,及有药物制剂(中药制剂)工职业资格证书需报考更高级别者。

(二)报名条件:


1、初级药物制剂工


1)经正规初级药物制剂(中药制剂)工技能培训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)从师或见习从事药物制剂(中药制剂)工工作1年以上。
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药物制剂(中药制剂)职业资格鉴定。

2、中级药物制剂工


1)取得初级药物制剂(中药制剂)工职业资格证,且连续从事药物制剂(中药制剂)工工作2年以上并经正规中级药物制剂(中药制剂)工技能培训,取得毕(结)证书。
2)从师或见习药物制剂(中药制剂)工工作3年以上。
3)取得医学院校药物制剂(中药制剂)专业毕业证书。
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中级药物制剂(中药制剂)工职业资格鉴定。

3、高级药物制剂工


1)取得中级药物制剂(中药制剂)工职业资格证书,且连续从事药物制剂(中药制剂)工工作2年以上并经正规高级药物制剂(中药制剂)工技能培训,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)取得药物制剂(中药制剂)工职称者。
具备上述条件之一,可申报高级药物制剂(中药制剂)工职业资格鉴定。

(三)报名办法

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和个人,带上报考者本人身份证,毕业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近期2寸照片3张。向本职业技能鉴定所提出申请,填写《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》,经职业技能鉴定所核定后发给准考证,按规定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参加考核、考评。

(四)鉴定内容及方式及合格标准

1、鉴定技术等级的内容,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为依据,具体内容,分技术(业务)理论和操作技能两部分。
2、鉴定技术等级的方式。技术(业务)理论考核,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;技能考核,采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考核。  
3、鉴定合格标准: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均达到60分者 。

(五)收费标准(根据省物价、财政川价字费(99)282号及川价函(99)78号文件标准收费

初级:理论考试费30元/科 实际操作费220元/人 等级评定费20元/人
共计:270元/人
中级:理论考试费30元/科 实际操作费260元/人 等级评定费40元/人
共计:330元/人
高级:理论考试费30元/科 实际操作费320元/人 等级评定费60元/人
共计:410元/人
(注:资料费按20元/份另计,自愿购买)

(六) 报名地点: 成都市方池街17号 一楼
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(028)86130132
       传    真:(028)86136144

       Email:webmaster@zyjd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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